2015年融资担保发展与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联席会议将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马凯副总理讲话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变革、转型,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银担合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发挥政府支持作用,促进融资担保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变革、转型发展要求,政府要通过控股、参股、增资等方式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范、风控能力强、有较强资本实力和影响力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各级政府结合实际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情况;积极支持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行业兼并重组,引领行业快速发展,使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成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
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能力建设。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提高资本实力,按照信用中介和金融机构的内在要求,做精风险管理,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做强实力信誉;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坚守融资担保主业,结合普惠金融、互联网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担保产品;要借助互联网思维,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提升客户价值,努力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以省(区、市)为单位,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全覆盖,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成为整合扶持政策与资金的统一平台;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提供再担保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建立中央和省级两级再担保体系,构建中央再担保—省级再担保—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层风险分散机制,改革完善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经营和考核机制,坚持“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长期经营可持续的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
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中央和地方要提高财税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扶持导向,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支持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接地气”的优势和“放大器”作用,将金融“活水”引入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更好地实现财政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依法监管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立法审查工作,力争《条例》今年按时出台。为配合《条例》了出台实施,研究制定《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
依法严格监管。地方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三、完善监管手段,切实防范和化解有关风险
加快实施分类监管。地方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融资担保机构分类体系,制定相应监管指标体系,制定分类监管试点方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监管激励机制,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增加风险管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主业突出、经营规范的机构做强做大。
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促进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融资担保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持续监测和对风险的及时预警。
强化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研究建立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非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地方政府要及时监测、预警和处置风险,防止有关风险传染到融资担保业。
四、全面促进银担合作,提高银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推动建立银担可持续的商业合作模式。通过再担保体系分担、政府直接分担等方式,加大对担保信贷业务风险分担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少收取保证金、贷款利率少上浮等优惠合作条件,扩大担保信贷业务规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融资担保机构要担高风险管理能力和诚信水平。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积极履行代偿义务,充分披露有关信息,提高信誉度和透明度,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融资担保机构的信任程度。
搭建银担合作信息交流平台。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银担合作信息平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获取必要信息提供便利;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协调合作,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信息交流沟通。
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加强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能力建设,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为行业监管提供有效补充。推动地方性融资担保业协会加入全国协会,形成全国协会、地方协会既履行各自职责,又统一分工协作的行业自律体系。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认真研究部署融资担保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监管工作会议和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讨论关于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融资担保工作任务。
加强指导协调和调查研究。加强对地方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指导,增加对重点关注省份、金融服务落后地区和基层的调研力度,督促部分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融资担保业重大问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及时剖析重点难点问题,着眼行业发展实情,系统谋划长远发展。
加强融资担保业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整理汇编融资担保业发展与监管情况,促进融资担保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正确理解和有效贯彻融资担保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总结表彰融资担保业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在主流媒体刊文和召开新闻通气会,主动向社会通报行业发展情况,宣讲融资担保业新政策和新措施,加强对行业舆论热点问题的正面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