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发出了改革函[2010]11号,要求各中央企业准备风险管理经验交流材料,用于今年6月上旬召开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交流分为大会发言交流和书面交流两种形式。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经筛选整理后,形成书面交流材料,我局从中选取若干企业的典型经验在大会上进行发言交流。发言交流与书面交流材料将形成《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典型经验汇编》(暂定),印送各中央企业。
二、各企业提供的交流材料内容分为综合与专题两种类型。企业可根据自身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特点选择交流材料类型,也可同时提供两种类型的材料。
三、综合材料内容应系统介绍本企业按照《指引》的要求,制定总体规划,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情况。材料应重点反映本企业2009年以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做法和效果。
四、专题材料内容主要介绍本企业按照《指引》的要求,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以来,专项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企业可以参考以下专题:1.某一项(类)重大风险的管理经验;2.内部控制系统建设经验;3.高风险业务管理经验;4.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经验;5.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验;6.重大风险或关键成因量化管理经验;7.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经验;8.企业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经验等。企业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与效果自行确定专题。
五、综合交流材料控制在8000字左右,专题交流材料控制在5000字左右。内容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